各位家长:
你好!
春回大地,万象更新,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清明节即将到来,清明节是我们中华民族缅怀先人、祭祀祖先的传统节日,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通知,现将我校放假事宜作如下说明,希望得到你的支持和配合。
一、放假时间
1. 高一、二年级:4月2日下午、3日、4日,放假两天半,4日(星期二)晚18∶10到教室上晚自习。
2. 高三年级:4月3日下午、4日,放假一天半,4日(星期二)晚18∶10到教室上晚自习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原则上所有学生放假后必须回家,路途较远的学生如果不回家,请到宿舍管理员处登记,听从学校统一安排。
2. 所有学生回家后请家长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向班主任报平安。
3. 请家长督促孩子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各项学习任务,特别是社会实践活动。
4. 家长要教育孩子注意安全,珍爱生命。清明放假期间人多、车多,要注意遵守相关交通法规,注意行路文明,不要乘坐超载车辆、非载客车辆和无牌无证车辆。严禁孩子无证驾驶各类机动车。
5. 注意消防安全,防止森林火灾。依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,不得带火种上山。文明祭拜、文明扫墓,我们倡导鲜花祭扫、植树祭扫、无烟祭扫等方式。如果发生森林火灾,要及时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。
6. 加强出游安全。若学生结伴出游,必须由家长组织及全程陪同,一定要加强自我防范、自我保护意识。不允许到水库、池塘、河沟等危险处戏水及游泳。
7. 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有益的活动,不让孩子沉溺于电视、网络、游玩之中,不参加黄、赌、毒和封建迷信等非法活动,严禁参与打架斗殴和危害社会的活动。要求学生阅读健康的书籍,积极参加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活动。
8. 家长要提醒或安排好孩子按时返校(如确有特殊情况,请家长务必提前向班主任办好请假手续)。
祝各位家长身体健康、全家幸福!
湖北省荆州中学
2017年3月31日